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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1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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姐, 你會一直要我嗎?

孩子帶著忐忑的這一問,問得林向美心頭一揪,鼻子發酸。

當年她爸媽離婚的時候,她七歲, 她哭著抱完媽媽的腿, 又去抱爸爸的腿, 卻也沒能留住他們。

他們都不要她了。

“向美, 不要求他們!”十三歲的哥哥紅著眼睛抱起她就走。

她死死抱著哥哥的脖子, 也是這麽問的:“哥,你會一直要我嗎?”

一夜之間,父母離婚, 她們都說那是大人的事, 和他們兄妹無關,他們還會愛著他們兄妹。可嘴上這麽說,他們卻各自搬出了原來的家,用實際行動拋棄了他們。

她那時,惶恐, 忐忑,不安。

哥哥是她最後的依靠,她問哥哥那句話的心情, 應該和望星現在一樣吧。

“姐?”小男孩一直沒得到答覆, 強撐著上下打架的眼皮喊了一聲。

“要!”林向美摸了摸小男孩的腦袋瓜,低頭在他兩邊臉蛋上都親了親,嗓子有些發哽:“姐姐一直都會要你!”

聽到肯定的答覆, 還被姐姐親親, 小男孩安心了, 抿著嘴害羞地笑了, 伸手抓住林向美的手:“我也一直都會要姐姐,還有甜甜,還有二哥!我們一直都在一起!”

林向美聲音溫柔:“嗯,咱們一直都在一起。”

等林望星睡踏實,林向美這才輕手輕腳松開他的手,關了燈回屋。

上了炕,躺在暖和的被窩裏,林向美雖一身疲憊,卻有些睡不著。

獨立的院子,寬敞的屋子,溫暖的被窩。最主要的,遠離了那群極品。再也不用擔心,大半夜的突然有人來敲窗戶砸門。

想到以後可以帶著孩子們安安靜靜地過著自己的小日子,林向美的嘴角滿滿彎了上去。

再想到三個孩子,林向美又蹙起眉來。

望星還好,夠聰明,夠機靈,學習也好,已經躲過了那一劫,只要看著他別走上什麽歪路,以後不會差了。

只是這孩子現在才上初一,光是初中就還有兩年半,龍灣鎮離雙山縣二十公裏,還是得住在學校裏。

過陣子得看看能不能想辦法給他轉個學,轉到縣裏來,到時候住家裏。畢竟是青春期,放在眼皮子底下看著點好一些。

再說小夥子在家裏住,有什麽事還能幫幫她。

甜甜還小,到時候她去上班的話,得找個人幫忙帶著。給一些報酬肯定是要的,只是一時半會的,也不知道去哪裏找個可靠的人來。

不過這些總是能找到辦法來解決的,最讓她心疼,也最擔心的是林望星。

就像林老大媳婦罵的那句話“沒人要的野孩子”一樣,望星是他們爸媽在一次去鎮上回來的路上撿到的。

撿到的時候,是個夏天的夜裏,才幾個月大的小嬰兒躺在一個放了稻草的筐裏靜靜睡著。

當他們把他搖醒的時候,他不哭也不鬧,一邊啃著手指頭,一邊睜著一雙大大的眼睛看著天上。

林向美爸媽順著孩子的目光向上看,看到的是天上的星星,所以給他取名叫望星。

林向美爸媽生完林向光之後,七年了,再沒懷上,看著奶呼呼的孩子就稀罕得不行,直接抱回了家。

雖然看孩子那樣應該是別人不要的,但還是擔心是哪家不小心丟了孩子,第二天夫妻倆還是到鎮上派出所報了案。

派出所登記之後,也不能把孩子放在派出所養著,就讓夫妻倆還是把孩子先抱回家,說是有消息會通知。

可等了好久一直也沒什麽消息,夫妻倆就安下心來,把孩子當成自己親生的養著。

望星長到四歲,林向美爸媽又生了甜甜,夫妻倆都說是望星給帶來的福氣,讓他們又得了個閨女,對他更好。

望星也一直以為自己是親生的,直到一次林老大媳婦因為一些家務瑣事和林向美媽媽吵架,自己不占理吵輸了,趁大人不在的時候拿五歲的林望星出氣,踢了他兩腳,說他是撿來的,罵他是沒人要的野崽子,讓他滾遠點別擋路。

五歲的孩子,很多事都懂了,加上天生心思敏感,心中起了疑心之後,就刻意留意,慢慢地從很多方面確認了自己是撿來的這一事實。

林向美爸媽都是沒讀過什麽書的莊稼人。整天忙著幹活帶孩子,沒那麽多時間和細膩的心思照顧到一個小孩子的情緒變化。

加上他們夫妻倆對幾個孩子一直都一視同仁,小望星也就把這件事埋在心裏。

可自打林向美爸媽都沒了之後,林老大媳婦幾個人就再也不避諱,有事沒事都要說上一句“沒人要的野崽子”,諷刺孩子不是老林家的人還要在她家浪費糧食。上梁不正下梁歪,正屋的大人這樣,幾個沒教養的熊孩子也這樣。

天長日久的被這樣說,才幾歲的孩子,被打擊得又自卑,又膽小,總覺得自己多吃一口都是不應該的。

哪怕原來的“林向美”和林向光一再安慰他,可這件事就像個暗黑的種子埋在了孩子的心裏。

在書裏,林向光因為投機倒把被抓去勞改,再放出來厚,就一直在社會上浪蕩,其中有兩三年沒回過家。

林向美帶著兩個小的在老林家過得又苦又累,林向光也一直沒有得到上學的機會。

壓抑地過了那麽多年,小男孩長到十歲,一天他托村裏的小夥伴給林向美留了個信,說要出去一邊賺錢,一邊找二哥,那一走,再也沒回來過。

林向美自己跑了好幾趟鎮上,縣裏都沒找到人。直到她死,再也沒見過林望星。

想到這些,林向美重重嘆了口氣。

這孩子早就已經知道自己不是這家親生的,他心裏害怕,缺乏安全感,沒有歸屬感,生怕這個家哪天不要他了。

看來,要跟這孩子敞開來談一談,七八歲的男孩,也算大孩子了,正面跟他談一談這個問題,說不定更能讓他心安。

第二天,吃了早飯,林向美讓林向光在家帶著甜甜,她招呼林望星一起去隔壁給沈衛山家燒爐子。

姐弟倆搬了小矮凳坐在沈衛山的廚房裏,守著爐子燒火。

林望星不自覺地靠在了林向美腿上,林向美擡胳膊攬著他小腦袋瓜,呼嚕了兩下,柔聲問:“望星,你要記住,不管你是不是爸媽親生的,但你就是我林向美的親弟弟!永遠都是!”

林望星沒想到姐姐會和他直接說這事,一下子楞住,擡頭看林向美,黝黑漂亮的大眼睛裏滿是惶恐無措。

林向美接著說:“望星,姐不知道你爸媽是誰,但從你被爸媽抱回家裏的那一天起,你就是爸媽的親兒子,是大哥,你姐我,還有你二哥的親弟弟,也是甜甜的親三哥。”

“真、真的嗎?”林望星肩膀塌著,聲音小小的。

林向美把他從小板凳上扯起來:“林望星,像個男子漢一樣站直了。”

小男孩聽話地把脊背繃得溜直。

林向美語氣鄭重:“來,你把我剛才的話重覆一遍,你說,你是誰?大聲說!”

小男孩眼睛泛紅,但聲音很響亮:“我林望星,是我爸媽的親兒子,是我大哥,我姐,我二哥的親弟弟,我妹妹的親三哥!”

林向美拍拍他的肩膀:“對,完全正確。所以,親兄弟姐妹,永遠都會在一起,就像你舍不得和姐姐分開一樣,姐姐同樣舍不得和你分開。你二哥和甜甜也是一樣的。”

小男孩重重點頭,眼睛亮亮的,撲倒林向美懷裏抱著她脖子好久沒松開。

等燒完爐子,滅了火,姐弟兩個從沈衛山的院子出來,小男孩臉上一直洋溢著燦爛又心安的笑容。

回到家,林向美招呼幾個孩子穿戴好,帶著孩子們出門熟悉環境。

縣城畢竟是縣城,可比只有一條主街道的龍灣鎮大太多了,姐弟四個逛了大半天也才逛了一小半。

等走得兩腿發酸終於回到家,已經下午三點了,林向美連帶著晚飯一起做了出來。

都餓得不行,林向美也懶得有做飯又做菜,直接切了點酸菜絲燉了一鍋湯,又拿出之前剩下的建設粉攪和成了面疙瘩,做了一大鍋酸菜疙瘩湯。

姐弟四個圍著桌子,一人拿著一個碗,把一鍋熱氣騰騰的疙瘩湯吃了個幹幹凈凈。

第二天,姐弟幾個照舊出去逛了大半天,總算是粗略地把雙山縣縣城中心用腳量了個遍。

林向美一共找到四家國營飯店,離她們住的地方比較近的一家叫“向前國營飯店”,按照距離來算的話,應該是沈衛山給她找的那家。

另外這附近有兩家小學,看著都還不錯,有一家叫紅星小學的,看著是新建的,環境更好些,到時候就讓望星在這上學看行不行。

他們本來還想去雙山一中去看看,但距離有點遠,加上林向光說等他上高中還有兩年也不著急,就沒去。

連著逛了兩天,林向美的腿都酸了,吃了飯張羅著早早睡了。

沈衛山果然是個說話算話的人,說兩天就兩天,天再亮的時候,林向美家的大門就被敲響了。

除了沈衛山也沒別人,林向美連忙從被窩裏爬出來,穿好衣裳就去開門。

可剛走到院門前,還沒等開,就聽“咚”的一聲,沈衛山從院墻跳了進來。

林向美嚇了一跳,有些哀怨地看著站在她面前一身綠的男人:“沈同志,大白天的翻墻越戶不太好吧。”

“我敲了三次。”沈衛山淡淡到她一眼,擡腳往裏走:“待會兒給我一把鑰匙,免得下次我再翻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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